為了保護孕婦和胎兒的健康, 便于醫師及早了解孕婦的全面情況和發現潛在的不利于妊娠和分娩的各種因素, 受孕后最遲不要超過3個月就應該到醫院做第一次產前檢查。
檢查時醫師要詳細詢問孕婦以往月經周期和全面健康情況, 有否不正常的分娩史?這次懷孕的頭兩個月內有否
患過病毒性流感或出過風疹?是否近親結婚?雙方直系親屬中有否患有遺傳病、高血壓病或糖尿病的人?有沒有生過畸形兒?有沒有對某種藥物過敏史等等。 調查了解這些情況是十分必要的,
Advertisiment
如果有一般性的疾病, 如輕度貧血, 服藥和加強營養后即可得到早期治愈。 如果心、肺、肝、腎等重要臟器有較嚴重的不適于妊娠的疾病, 可以及早采取人工流產方法終止妊娠, 以免使孕婦發生難以挽回的健康上的損失, 或威脅母子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