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檢查從月經停止及發生早孕反應時開始,
在妊娠3個月左右時,
要做一次較全面的檢查,
包括以下內容:
1、詢問病史,
要了解一般情況,
年齡職業,
住址等,
二是要有無家庭史,
傳染病及遺傳病史,
三是既往史,
了解是否曾得過各種較嚴重的疾病,
四是月經史,
了解月經周期,
初潮年齡,
月經天數等。
五是婚姻史,
六是妊娠及分娩史,
是否有流產早產情況等,
七是了解本次妊娠經過,
早孕反應,
病毒性☆禁☆感染情況及x線檢查情況等。
2、全身檢查:檢查孕婦全身情況,
營養情況,
測量身高,
體重、血壓、檢查乳☆禁☆房發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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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產科檢查:包括腹部檢查, 子宮底高度、腹圍、胎位、胎心等;陰☆禁☆道檢查, 包括陰☆禁☆道有無霉菌或滴蟲, 產道及附件檢查是否有異常, 三是骨盆檢查, 測量骨盆內外徑。
4、化驗檢查:進行必要的血常規、血型、尿常規、肝、腎功能及澳抗等檢查。
產前檢查不是只做一次就ok, 而是需要定期進行, 難容胎兒的發情況, 及早發現異常, 同時了解孕婦的健康情況, 及早治療各種并發癥, 并綜合母親和胎兒的情況, 制定分娩方案, 一般整個妊娠期的產前檢查應為9-13次, 在妊娠前六個月應每月一次, 妊娠28周后每2周進行一次, 妊娠36周后為每周一次, 如發現異常應及時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