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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要做幾次B超?

孕婦擠爆b超室

昨天上午9:30, 我市某三級醫院產科b超室外座無虛席, 十多名準媽媽已在排隊等候檢查。 “想看看寶寶好不好”, 九月懷胎的朱女士挺著大肚子, 幸福地告訴記者。 關于至今一共做了幾次b超的提問, 朱女士表示, 每次產前檢查醫生都要開b超檢查單, 但數次檢查都顯示孩子很正常, 有的時候, 她就偷懶不檢查。 朱女士說, 省50元的檢查費倒是其次, 關鍵是等的時間太長。

“做個b超, 一般要排兩三個小時的隊。 ”該院b超室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了這一點。 據了解, 該b超室有兩臺黑白b超機, 一臺彩超機, 配有兩名檢驗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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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約有140名孕婦做檢查, 有時可達170名,也就是說, 每名檢驗師每天要檢查70名孕婦。 雖然這兩名檢驗師忙得來不及喝上一口水, 但每天還是有二三十名上午來檢查的孕婦因來不及檢查而被推遲至下午, 而若該科室在下午還檢查不完, 工作人員就只能和其他b超室打招呼, 轉移部分孕婦, “這么熱的天, 總不能讓她們挺著大肚子再跑一趟。 ”

醫生做法不一

記者調查了數名孕婦發現, 該院產科醫生就孕婦在整個產前檢查中要做幾次b超檢查, 有三個截然不同的版本。 版本之一:每次檢查一定要做。 醫生如果發現孕婦上次沒有按要求做, 會嚴肅批評, 并重申每次必檢;版本之二:只要做4次。 醫生在第一次產前檢查就告知孕婦要做4次b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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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告知檢查的時間。 版本之三:4次b超肯定要做的, 而每次產前檢查, 醫生都會開檢查單, 檢查不檢查隨你。 而相同的是, 接受調查的孕婦都沒有任何需要在產前特別檢查的病癥。

而該院產科一名醫生則向記者明確表示, 如無特殊情況, 產前檢查一般需要做4次b超, 分別是:第一次是懷孕3個月, 檢查胚胎早期發育情況;第二次是懷孕5個月, 檢查胎兒肢體有無大的畸形;第三次是懷孕7個月, 檢查胎兒肢體有無小的畸形;最后一次是懷孕38周, 檢查胎兒發育情況, 為懷孕婦能否自然分娩提供重要依據。

記者在蘇州衛生局和蘇州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聯合出版的《蘇州市圍產保健常規》中找到了另一個版本, b超最少只要做兩次:16―24周的b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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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包括, 胎兒生長評估和胎兒體表及內臟系統結構發育的檢查, 早期發現腦積水和心臟發育異常;28周后, 通過b超檢查, 可了解胎兒宮內生長發育及胎盤情況。 而有反復流產、畸形兒史的孕婦, 可在孕早期行b超檢查, 檢查內容為確定妊娠和胎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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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藥占比”是關鍵

據了解, 目前該院產科的門診量在300人左右, 而每天大概有140名孕婦要做b超, 也就是說, 每天近一半前來做產前檢查的孕婦需要做b超, 這個比例恐怕早就超過孕期4次b超的“規格”。 據了解, 除少數孕婦是自己主動提出每次都要做b超外, b超檢查過多的主要原因還是在醫生、醫院方面。

據了解, 在以前有產前b超不超過三次這一不成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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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因有三個月的胎兒停止發育、胎死腹中的情況發生, 因此, 在懷孕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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