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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后多久能恢復正常工作?

分娩時, 胎兒通過產道, 使骨盆底部的肌肉、筋膜被牽拉而極度伸張, 并向兩側分離, 甚至發生斷裂, 這樣就使得整個盆底和外☆禁☆陰部與妊娠前相比明顯松弛, 而且張力也較差。 這些變化都要在產褥期期間逐漸恢復。
一般在產后6周左右, 盆底組織基本恢復正常, 產后沒有完全得到恢復者, 6周后也不會再進一步改善, 此期全身各個器官和系統在妊娠期間的變化也都基本恢復正常。 因此, 婦女在正常產后8周就可以恢復工作;接受難產手術或剖宮產手術者, 在產后10周左右可以恢復正常勞動;從事重體力勞動者應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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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 這是按照產后身體恢復的規律而言。 目前我國規定的產假時間:正常分娩(含早產)產假為90日(含產前休假1 5日), 難產外加1 5日, 多胎分娩每多一個嬰兒外加1 5日, 符合晚育條件者另外再加30日時間。
分娩時骨盆底的肌肉、筋膜過度伸展或撕裂, 使支持子宮的力量減弱, 子宮的活動度增大, 加之固定子宮的韌帶在孕期隨著增大的子宮而逐漸松弛。 因此, 子宮在產后容易隨著產婦姿勢的變化而移位。 如果經常仰臥睡, 子宮因重力關系而向后傾, 導致惡露排出不暢, 腰酸背痛, 日后容易發生痛經, 經血量過多等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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