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孕期”宜靜不宜動”并不科學。 無論從優生優育的角度看, 還是從孕期保持孕婦自身的身體健美來說, 運動對母體、胎兒都非常有益。 把這些益處歸納起采, 大致有以下4個方面。
增強孕婦體質, 減少妊娠反應
體力活動、體育鍛煉能促進血液循環和體內代謝, 增加食欲, 幫助消化;能提高母體對胎兒的適應能力, 減少初孕時的惡心.嘔吐、頭暈、厭食等不適。
避免母體、胎兒患軟骨病
只有從母體中獲得足夠的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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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益于胎兒健康發育生長
戶外新鮮空氣含氧氣和負離子多, 綠化區尤其突出。 孕婦經常到這些地方活動, 吸入新鮮空氣, 對胎兒健康發育生長是最好的承諾。
增強母體腹肌、腰背肌和骨盆底肌的彈性和力量
母體腹肌松弛容易引起胎位異常, 腰背肌、骨盆底肌缺乏彈性和力量, 容易造成分娩時的宮縮無力、難產、產道裂傷、子宮大出血等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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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體力活動和體育鍛煉有以上諸多益處, 所以, 懷孕早期和中期, 切莫靜坐安臥度日, 不但可以從事一般的輕體力勞動和家務勞動, 而且應經常到戶外散步、做操、騎車、游泳、劃船.短途旅游、跳舞等活動。
當然, 孕婦可以參加體力活動和體育鍛煉并不等于就可以參加劇烈運動, 像下列運動孕婦應嚴禁參加:快跑、跳高、打球、跳遠、滑冰、登山、舉重、跳霹靂舞等。 參加這些運動易跌倒或過分增大腹壓而導致外傷、流產或早產。 某些體力勞動如抬扛重物、拉車、提重、浸水或高空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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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可以參加體力活動和運動, 并非是所有的孕婦都能的。 像下列孕婦則須禁止運動:有流產或早產史者, 雙胞胎妊娠者, 患有心臟病、腎病.高血壓.妊娠中毒等病的孕婦, 則須禁止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