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心向歌聲,
歌聲育童心,
這就是生活的美。
孩子到了5~6歲,
有了一定的審美情趣和審美能力,
他能夠從歌曲聲中分辨出歡樂與悲傷,
喜歡載歌載舞,
甚至“獨創”歌詞、樂譜、舞姿,
無拘無束地抒發內心的激情。
古人宣導“蒙以養正”。
對兒童施以音樂教育,
也要從小開始。
不要把成人喜愛的歌曲“下放”給孩子。
為孩子選擇的歌曲,
要簡短易懂、形象生動、符合兒童的年齡特徵,
如《誰會飛》、《龜兔賽跑》、《打電話》等等,
都是令兒童陶醉的好作品。
為了引起兒童的興趣,
可以富有感情地把歌詞朗誦出來,
或編成小故事講給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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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年幼,
肺活量小,
音域較窄,
又缺乏樂理知識,
常常唱不好,
父母應該熱情鼓勵、耐心矯正,
切不可因為他“沒腔沒調”而嘲笑責備;尤其對他自編自演的歌舞,
儘管粗糙,
但裡面蘊含著他瑰麗的想像、生動的情意,
更不能嫌棄。
成人拍著手,
和兒童同歌齊舞,
會化為一種強大的鼓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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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世聞名的貝多芬曾高度讚美道:“音樂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學更高的啟示。
”優美的歌曲聲如陽光,
照耀著兒童的心扉;如細雨,
滋潤著兒童的心田,
使他們德、智、體、美、勞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