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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歌聲教育兒童具體方法

童心向歌聲, 歌聲育童心, 這就是生活的美。 孩子到了5~6歲, 有了一定的審美情趣和審美能力, 他能夠從歌曲聲中分辨出歡樂與悲傷, 喜歡載歌載舞, 甚至“獨創”歌詞、樂譜、舞姿, 無拘無束地抒發內心的激情。 古人宣導“蒙以養正”。 對兒童施以音樂教育, 也要從小開始。 不要把成人喜愛的歌曲“下放”給孩子。
為孩子選擇的歌曲, 要簡短易懂、形象生動、符合兒童的年齡特徵, 如《誰會飛》、《龜兔賽跑》、《打電話》等等, 都是令兒童陶醉的好作品。 為了引起兒童的興趣, 可以富有感情地把歌詞朗誦出來, 或編成小故事講給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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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唱新歌時, 宜先讓他聽唱, 再讓他跟唱, 以後獨唱、全家合唱。 若是父母不會唱歌, 可以跟著收音機、電視中的幼兒節目學, 互相促進, 相得益彰, 自有天倫之樂。 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 應逐步訓練他們的演唱能力、欣賞能力、自我評價能力。 唱歌時, 教兒童配以表情動作, 學表演、學舞蹈, 步步登高。 每週舉行1~2次家庭音樂會, 兒童得以借機表現自己, 評價自己, 其樂無窮。


兒童年幼, 肺活量小, 音域較窄, 又缺乏樂理知識, 常常唱不好, 父母應該熱情鼓勵、耐心矯正, 切不可因為他“沒腔沒調”而嘲笑責備;尤其對他自編自演的歌舞, 儘管粗糙, 但裡面蘊含著他瑰麗的想像、生動的情意, 更不能嫌棄。 成人拍著手, 和兒童同歌齊舞, 會化為一種強大的鼓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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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世聞名的貝多芬曾高度讚美道:“音樂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學更高的啟示。 ”優美的歌曲聲如陽光, 照耀著兒童的心扉;如細雨, 滋潤著兒童的心田, 使他們德、智、體、美、勞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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