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學習一般是被動性的, 而且往往憑興趣。 柏拉圖說過:“要避免強制, 要以娛樂的方式開始早期教育”。 經常給孩子講故事聽, 就是提高他們對書本的興趣, 從而促進以後的學習自覺性的一種方式。
給孩子講故事可以在半歲時開始,
當然這時不能期望孩子能聽懂什麼,
而是讓他適應你的語調並從中得到一種舒適、平和、安全的感覺。
當孩子兩歲時,
這就應成為一項有規律的活動,
每天講上幾個故事,
可促進孩子的思維能力。
要想得到好的效果,
應該注意:給兒童講故事要開始得早,
因為兒童越小越樂於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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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趣味性,
是為兒童講故事時特別應注意的。
因為兒童大腦尚未發育完善,
容易疲倦,
注意力容易轉移,
如果作品不能使兒童發出健康的笑聲,
引不起他們愉快的情緒,
就吸引不住兒童,
達不到預期的目的。
一般說來,
新奇、變化多而熱鬧的場面,
勇敢、驚險的行為或情節,
美麗的色彩、有節奏的聲調、誇張的手法、有趣味的反復、成功而又快樂的結局等,
都能引起兒童的興趣。
為不同年齡的兒童講故事時,
還要注意些特殊要求:3、4歲兒童聽的故事,
應該短小,
情節簡單,
最好有適當的重複,
角色也要少。
5、6歲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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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教育方式的效果是顯著的,
據對7歲兒童做的一項試驗表明:每天給他們讀上10分鐘的故事,
一學年之後孩子們的理解力和詞彙量均有驚人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