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要分清感覺和行動。 行動是孩子的外在行為, 如孩子在馬路上亂跑, 這跑就是行動;感覺則是孩子內心的情緒, 或怒或喜、或懼或羞等。 孩子有時會產生憤怒, 要求他控制這種感覺是不合理的;可是卻可以希望他學著去控制自己的行為, 不要動不動就打人, 丟東西。
其次, 要設立合理的規範。
Advertisiment
再次, 要支持、鼓勵孩子自己做事, 堅持做好做完, 養成習慣。 做不好, 教一教;做好了, 誇獎他;在做中教, 教育孩子去學習, 去觀察, 去思考。
第四, 要培養孩子言語交際的能力。 父母應注意:一要教兒童說正確而清晰的言語。 兩歲的孩子言語發音不正確, 語句不完善, 家長不能當好玩, 更不能以此為笑料;否則, 孩子就不願意講話了, 長此下去, 既影響孩子智力的發展, 又會造成孩子性格孤僻。 二要多給孩子以言語交際的機會, 豐富他的知識, 使其掌握更多的詞彙;對孩子提出的問題,
Advertisiment
第五, 要滿足幼兒的生理需要。 幼兒必須滿足大肌肉及小肌肉兩項發展所需要的生理需要。 幼兒有種內在驅策力, 促使他釋放體內精力, 他要跑、跳、爬、動及從事各種動態活動。 這就意味著家長必須給孩子提供許多戶內及戶外的活動場地和遊戲器材, 以發展大小肌肉的控制及技能。 大人需要安寧、秩序, 孩子卻相反, 他需要跑、跳、喊叫, 可是家長不容易完全配合孩子的這項需要。
第六, 要從訓練感官入手。 感知是幼兒認識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