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嘔吐是一種孕婦在懷孕期間, 主要指在早期(停經的l -2個月間)出現在半數以上孕婦身上的特有現象.如食欲減退、 惡心、嘔吐等, 尤以清晨為甚, 對食物的嗜好有改變, 厭惡腥膩厚味, 至妊娠10-12周后, 這種現象便可自行消失。 這是屬于一種正常的生理現象。 一般并不影響孕婦的身體健康, 也很少需要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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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孕婦嘔吐反復發作,
不能進食,
甚至嘔血,
且出現形體消瘦和脫水、酸中毒等情況時,
這就超出了生理現象的范圍了,
而是一種病理狀態了。
醫學上把這種情況稱作妊娠劇吐,
必須及時治療,
否則會影響孕婦本身的健康以及胎兒的生長和發育,
甚至還可誘發其他疾病或導致流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