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孕媽媽對孕期用藥顧慮重重, 甚至拒絕服用一切藥物。 在孕期, 孕媽媽可能會合並各種內外科疾病或產科併發症, 這時應該需要用藥。 但不少孕媽媽即使醫生開了處方藥, 也不敢用藥, 導致了延誤病情。 還有一些孕媽媽在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懷孕的情況下服用了一些藥物, 怕對胎寶寶造成不利的影響, 就輕率的做了人流, 甚至產生嚴重的後果。 那麼, 在整個孕期真的就不能服用任何藥物嗎?
安全期與危險期用藥安全期:孕前或孕前早期(受精1-2周)。
在卵子受精一周內用藥, 受精卵還沒有種植在子宮內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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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說說:在此期間服用一些藥物對胎兒的影響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孕媽媽不必過分擔心, 也不必因此做人工流產。
用藥危險期:受精後3-8周。
在此期間的胚胎各個器官分化形成時期, 極易受到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
小編說說:孕媽媽們一定要謹記再次期間一定不能用藥, 包括一般的保健品、滋補藥等。 如果必須用藥, 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謹慎安全的用藥。
孕期准媽媽不能用的藥任何一種抗癌藥
可導致胎兒畸形, 造成四肢短缺、外耳缺陷、唇齶裂及腦積水等;甚至會引起胎死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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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類藥物
如果孕媽媽在懷孕早期使用雌激素, 可導致生下的女孩發生陰☆禁☆道腺癌;雄激素可使女性胎兒的外生☆禁☆殖☆禁☆器男性化。 在妊娠14周以前, 大劑量或持續應用腎上腺糖皮質激素, 可引起死胎、早產、唇齶裂、無腦兒等畸形。 甲狀腺激素也有導致畸形的作用。
抗生素類藥物
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等可致先天性耳聾並損害腎臟。 四環素類可導致骨骼發育障礙、乳齒黃染和牙釉質發育不全、先天性白內障等。 紅黴素可導致胎兒肝臟損傷。 氯黴素可使骨髓機能手抑制以及新生兒肺出血。 磺胺類特別是長效磺胺, 可導致新生兒黃疸。
鎮靜藥
眠爾通可導致胎兒發育遲緩和先天性心臟病。 巴比妥類可致使指(趾)短小、鼻孔通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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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熱鎮痛藥
阿司匹林、非那西丁可致使胎兒骨骼畸形、神經或腎臟畸形。
抗甲狀腺藥
能抑制胎兒甲狀腺的合成而導致死胎或先天性克丁病等。
降血壓藥
如磺脲類藥物, 可引起流產、死胎、多發性畸形。
維生素缺乏或過多
維生素A及葉酸缺乏可導致胎兒畸形。 但如果孕媽媽服用過量的維生素A也能引起胎兒畸形。 維生素D過量, 能引起胎兒鈣質過多, 主動脈、腎臟動脈狹窄, 主動脈發育不全, 智力發育遲緩及高血壓。 大量維生素K能引起新生兒黃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