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懷孕期>孕期保健>正文

福州醫療機構不得拒臨產孕婦

福州醫療機構不得拒臨產孕婦

福州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對臨產孕產婦(包括流動人口)要建立綠色通道, 先接收住院、接生, 安全分娩后再辦理相關手續, 不得拒絕臨產孕產婦。 這是記者昨從福州市下發的有關通知中獲悉的。

據了解, 近來福州市住院孕產婦急劇增加, 給各醫療保健機構帶來很大壓力, 出現了部分醫療機構推諉病人的現象。 為加強孕產婦保健管理, 降低孕產婦死亡率, 福州衛生局要求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 嚴格執行孕產婦住院分娩首診負責制, 對臨產孕產婦(包括流動人口)先接收住院、接生,

Advertisiment
安全分娩后再辦理簽發《出生醫學證明》的有關資料登記手續。 臨產孕婦入院時先將婦女兒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建立綠色通道, 不得推諉病人, 動員轄區內一切技術力量搶救危重孕產婦, 提高孕產婦搶救成功率。

此外, 福州衛生局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積極宣傳引導、動員孕婦尤其是流動人口孕婦就地接受孕產婦保健和住院分娩, 動員正常孕產婦就近在鄉鎮衛生院住院分娩。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