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不宜懷孕
精神病患者是不應該懷孕的。
如果父母雙方均患某種精神 病,
其子女患病率為40%。
如果父母中一方患精神病,
其子女患 病率為20%,
大大高于人群的總患病率。
從優生、優育角度講,
精神病患者不宜結婚、生育。
精神病人 之間的結合更讓人擔心,
如果他們有了子女,
很可能是精神病患 者。
即使子女不發病,
但由于患者本人沒有自制能力,
不能獨立生 活,
更談不上教育子女。
精神病患者經過長期治療,
如果已經治愈可以考慮結婚,
但婚 后最好不生育,
至少在精神病完全治愈2~3年以后,
已停服治療 精神藥物的情況下再考慮生育為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