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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可以”一個界限

人們都說孩子們需要界限, 因為界限可以給孩子們以分寸感和安全感, 這樣可以使他們眼中的世界更明瞭。 但是我們該怎樣告訴孩子, 什麼可以, 什麼不可以呢?
在慕尼克有一家金西斯兒童時尚用品商店, 商店為了招徠生意, 在門前安置了一個電動玩具。 人們只需要投進1馬克, 這匹電動魚就開始晃動起來。 這可是一個讓人歡喜讓人憂的傢伙, 也賺了不少孩子的眼淚。
今天早晨一位爸爸帶著兩個小孩兒(分別是四歲和六歲)逛街, 當他們經過這個電動玩具時, 孩子們停住了, 好像被這個電動玩具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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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當然一下子就看出了孩子們的想法, 他問孩子們:“你們想玩嗎?”孩子們非常興奮地叫著:“願意!我願意!”爸爸繼續問:“但是你們能不能答應我, 每個人只玩一次?”孩子們又一次異口同聲地說答應, 但好像注意力在玩具身上, 對爸爸的問題不太感興趣。 爸爸在投硬幣之前又強調了一遍:“每人只玩一次!我們能不能拉拉手指?”最後孩子們都說同意。
我在這個電動玩具邊看到了許多孩子:有的孩子坐在上面不肯走, 懇求父母讓他們再騎一次(已經是第五次或者第六次了);有的孩子最後還要讓父母翻遍全身, 直到他們的的確確再找不到一枚零錢了, 才肯甘休, 從電動魚上依依不捨地爬下來;有的孩子用小手死死摳住把手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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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形形色色的父母:有的父母假裝走開幾步後, 再回來;有的父母答應要給買一個大大的霜淇淋作為補償;還有的父母先是說不可以, 然後勉為其難地同意, 然後再說不, 之後再說可以, 直到他們也對自己的猶豫不決感到氣憤, 最後打孩子的屁股。
毫無疑問, 這件事說明孩子們需要一個界限, 這個界限給他們展示什麼可以, 什麼不可以。 毫無界限的自由即便對於成年人也是難以忍受的, 對孩子們也一樣, 會讓他們感到無所適從。 界限或限度可以把世界變得明瞭、可以理解、可以承受。 你要對孩子說:“在限度內你是受保護的, 限度裡面才是你熟悉的家。 ”所以限度能給人分寸感、確定感和安全感。
父母對給孩子確定界限是沒有什麼異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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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何在實際生活中規定界限卻是一個難題。 我們在這裡通常混淆了兩個非常不同的過程。
• 確定界限
一方面我們要建立規矩、禁令、法則, 甚至是特例, 它們可以告訴孩子什麼是可行的, 什麼是不可行的。
• 確認界限
確認界限就是讓孩子們能夠遵守界限, 不去挑釁已經劃定的界限。
可惜的是, 很多父母並不懂得區分“確定界限”和“確認界限”, 把這兩個當成了一回事。 以為規矩無非就得牢牢記住, 錯了就要受罰。 在德國南部一些地區, 直到十八世紀還有這樣的傳統:農民會把將來土地的繼承者帶到界碑處, 在那兒他會解釋清楚, 從這個邊界, 開始就是鄰居的土地, 並且他得給兒子一記清脆的耳光:“這樣你就可以記住了!”
今天依然有很多父母在確定界限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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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到用一種方法來解決。 如果孩子做了什麼不合適的事兒, 他會立刻想到用懲罰或警戒來教訓孩子, 而沒有想到, 孩子是否已經理解了:規矩到底是什麼?
教會遊戲規則是一碼事, 違規了採取措施則是另一碼事。
我們首先講一下人們如何確定規矩, 並且讓孩子理解它們。 在與嬰兒相處的時候, 幾乎所有的父母都知道, 當嬰兒理解規則時, 他會有多麼大的樂趣。 比如說, 當人們藏在一個坐墊後面, 學著鳥叫, 那麼孩子就會很快理解, 這個小遊戲是在做什麼:他也會模仿著藏起來, 或者是一邊咿咿呀呀地學著喊, 一邊找到你。
每一天嬰兒都可以瞭解到一些新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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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會很有成就感。 這樣他就可以更加瞭解規則, 瞭解生活是如何依照法則和規律組織起來的:當媽媽解開上衣扣的時候, 就會有好喝的東西。 孩子們很快就會理解這一點, 只要媽媽解開第一個紐扣, 他就開始吧嗒嘴了。 當屋裡的窗簾被拉上時, 就表示寶寶要睡覺了, 寶寶這時會預防性地哭鬧一下, 因為父母通常會在他們睡覺前表達格外的呵護。
等孩子們可以在屋子裡來回跑了, 事情一下子就變了。 這時我們忽略了, 當孩子們理解了遊戲規則, 並且因為遵守規則而得到表揚時, 會有多高興。 有的父母沒有充分利用孩子學習的樂趣, 借此讓他們瞭解生活中的限制, 而是直接用警告和懲罰的方式。 通常我們對孩子說:“你不可以做這個,你不可以做那個。”但是這樣的解釋只要沒有警告配合,就等於白說。只有我們給孩子一個機會,讓他有成就感時,我們才可以達到目的,讓孩子們接受規則。
比如,一個1歲半的小孩兒想要從桌子上夠一個裝著果汁的玻璃杯,但是無論他怎麼伸長胳膊都夠不到它。他很有可能不小心把杯子打翻,這時你會怎麼做呢?

把孩子從桌旁拽開,並且打小手一下。 把孩子從桌子旁拽開,並給他一個玩具來分散注意力。 把玻璃杯放到桌子中央,這樣就不存在玻璃杯被弄碎的危險。 把杯子遞給孩子,並且讓孩子喝玻璃杯中的飲料。 把玻璃杯挪到桌邊,這樣孩子自己可以輕鬆地拿到杯子。

我贊同第五個方案,因為:通過這種方式,我可以向他講清楚一個規矩:不可以爬桌子。通過這種平和的雙贏的方式,我告訴孩子這個遊戲規則。我也可以用語言強調:“不要往桌子上爬!”另外,我給他提供了自己解決問題的機會。孩子因此會有成就感,性格也會向隨和發展。我可以借此表揚一下他:“你能自己夠到杯子了!”

第5個方法可以使雙方都心平氣和,而其它提到的幾種做法都會或多或少地導致挫折感,有挫折感的孩子是非常難纏的。
我們沒有必要對每一個規則、每一個准與不准,都那麼興師動眾。很多事情都應當以一種潤物細無聲的方式進行,這樣才會減少孩子的逆反和不合作。
當然我們要不斷重複強調這些規則,哪怕是最細微的老調常彈,因為對孩子來說,這些規則並不是習以為常的:“嚼東西的時候把嘴閉上!”“在我們家裡誰也不許打人,誰也不許故意讓別人疼!”“如果我們從別人那兒得到什麼,要說請和謝謝!”“麵條是用來吃的,不是用來像玩泥鰍一樣玩兒的。”“彩筆只可以在紙上畫,不可以畫到門上或牆上!”對於與安全有關的事物,我們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時間來強調,比如說插座、縫衣針、人行道的邊緣和盛有不明液體的瓶子。
我再強調一遍,因為這至關重要:請你永遠不要忘記,當孩子能夠理解遊戲規則、理解規律時,他會感到快樂,哪怕是限制他的規則。所以我們要把營造積極的氣氛作為前提,來教會孩子界限和規矩。並且我們也需要誇獎作為手段,使孩子們在遵守這些界限時更配合。
如果我們能堅持用這種方式對待孩子,那麼孩子即便在我們壓力很大而情緒不好的時候,也會有更強的承受能力。
但是如果孩子們不願意配合的話,我們該怎麼辦呢?比如一個1歲半的小孩兒因為大人不讓他爬桌子而哭鬧,怎麼辦?這裡有幾個簡單的原則:

千萬不要讓孩子認為,他可以通過哭鬧和任性得到許可和讓步。 你要平靜地對待他的哭鬧,因為平靜會讓孩子覺得無聊,從而有可能放棄他的任性。 無論如何要在潛意識中記住這一點,孩子們會把大人的注意力看得非常重要,哪怕是呵斥和發怒,都會讓他們有受關注的喜悅。 打罵毫無意義。但是有時又不得不採取身體的強制:孩子如果想在大街上亂跑,我們就必須使勁兒地抓住他的胳膊,孩子要是想爬到窗臺上,我們必須把他抱下來,或者把他領到另外一個房間。孩子如果不聽取任何勸告爬桌子的話,我們必須把他拽下來。 只會爬但還不會走的小孩兒有時跟大人作對,但他們的情況有些不同,因為大人的任何解釋對於這麼大的孩子來說等於白廢。我們能做的僅僅是守候在靜處,直到孩子放棄自己的歷險。

以上所有提到的辦法都要持之以恆。不就是不,特例也必須僅僅是特例。
如果你能做到這些的話,你也會像開始提到的那位爸爸一樣,他和孩子們締結了口頭協議,他的孩子也的確遵守了協議。我在旁邊呆了一會兒,就是為了要看一下事情的成效:大一點的孩子沒有提任何非份要求,小一點兒的孩子倒是試圖央求要多玩一次,但是很快就放棄了,因為爸爸不肯讓步。我非常確定即便他哭鬧,也不會得到父親的同意。

通常我們對孩子說:“你不可以做這個,你不可以做那個。”但是這樣的解釋只要沒有警告配合,就等於白說。只有我們給孩子一個機會,讓他有成就感時,我們才可以達到目的,讓孩子們接受規則。
比如,一個1歲半的小孩兒想要從桌子上夠一個裝著果汁的玻璃杯,但是無論他怎麼伸長胳膊都夠不到它。他很有可能不小心把杯子打翻,這時你會怎麼做呢?

把孩子從桌旁拽開,並且打小手一下。 把孩子從桌子旁拽開,並給他一個玩具來分散注意力。 把玻璃杯放到桌子中央,這樣就不存在玻璃杯被弄碎的危險。 把杯子遞給孩子,並且讓孩子喝玻璃杯中的飲料。 把玻璃杯挪到桌邊,這樣孩子自己可以輕鬆地拿到杯子。

我贊同第五個方案,因為:通過這種方式,我可以向他講清楚一個規矩:不可以爬桌子。通過這種平和的雙贏的方式,我告訴孩子這個遊戲規則。我也可以用語言強調:“不要往桌子上爬!”另外,我給他提供了自己解決問題的機會。孩子因此會有成就感,性格也會向隨和發展。我可以借此表揚一下他:“你能自己夠到杯子了!”

第5個方法可以使雙方都心平氣和,而其它提到的幾種做法都會或多或少地導致挫折感,有挫折感的孩子是非常難纏的。
我們沒有必要對每一個規則、每一個准與不准,都那麼興師動眾。很多事情都應當以一種潤物細無聲的方式進行,這樣才會減少孩子的逆反和不合作。
當然我們要不斷重複強調這些規則,哪怕是最細微的老調常彈,因為對孩子來說,這些規則並不是習以為常的:“嚼東西的時候把嘴閉上!”“在我們家裡誰也不許打人,誰也不許故意讓別人疼!”“如果我們從別人那兒得到什麼,要說請和謝謝!”“麵條是用來吃的,不是用來像玩泥鰍一樣玩兒的。”“彩筆只可以在紙上畫,不可以畫到門上或牆上!”對於與安全有關的事物,我們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時間來強調,比如說插座、縫衣針、人行道的邊緣和盛有不明液體的瓶子。
我再強調一遍,因為這至關重要:請你永遠不要忘記,當孩子能夠理解遊戲規則、理解規律時,他會感到快樂,哪怕是限制他的規則。所以我們要把營造積極的氣氛作為前提,來教會孩子界限和規矩。並且我們也需要誇獎作為手段,使孩子們在遵守這些界限時更配合。
如果我們能堅持用這種方式對待孩子,那麼孩子即便在我們壓力很大而情緒不好的時候,也會有更強的承受能力。
但是如果孩子們不願意配合的話,我們該怎麼辦呢?比如一個1歲半的小孩兒因為大人不讓他爬桌子而哭鬧,怎麼辦?這裡有幾個簡單的原則:

千萬不要讓孩子認為,他可以通過哭鬧和任性得到許可和讓步。 你要平靜地對待他的哭鬧,因為平靜會讓孩子覺得無聊,從而有可能放棄他的任性。 無論如何要在潛意識中記住這一點,孩子們會把大人的注意力看得非常重要,哪怕是呵斥和發怒,都會讓他們有受關注的喜悅。 打罵毫無意義。但是有時又不得不採取身體的強制:孩子如果想在大街上亂跑,我們就必須使勁兒地抓住他的胳膊,孩子要是想爬到窗臺上,我們必須把他抱下來,或者把他領到另外一個房間。孩子如果不聽取任何勸告爬桌子的話,我們必須把他拽下來。 只會爬但還不會走的小孩兒有時跟大人作對,但他們的情況有些不同,因為大人的任何解釋對於這麼大的孩子來說等於白廢。我們能做的僅僅是守候在靜處,直到孩子放棄自己的歷險。

以上所有提到的辦法都要持之以恆。不就是不,特例也必須僅僅是特例。
如果你能做到這些的話,你也會像開始提到的那位爸爸一樣,他和孩子們締結了口頭協議,他的孩子也的確遵守了協議。我在旁邊呆了一會兒,就是為了要看一下事情的成效:大一點的孩子沒有提任何非份要求,小一點兒的孩子倒是試圖央求要多玩一次,但是很快就放棄了,因為爸爸不肯讓步。我非常確定即便他哭鬧,也不會得到父親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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