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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孩子提要求的有效方法

作為家長, 總免不了要向孩子提這樣的或那樣的一些要求。 然而, 家長們都有這樣的經驗, 在提出的要求中, 有些有很好的效果, 有些只有一點兒效果, 有些則乾脆毫無效果, 甚至還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 那麼, 為什麼向孩子提出的要求會得到不同的結果呢?


教育心理學指出, 要求, 作為一種教育手段, 經常用於調控兒童的行為和培養兒童良好品行的過程中。 有的家庭, 家長幾乎每天都以各種要求來把自己的願望傳達給孩子, 用來規範和指導孩子的行為。 在一般情況下, 只要父母要求合理, 孩子是會服從父母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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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心理學指出, 兒童大都根據成人對自己的行為所持的態度而產生積極的或消極的情緒體驗, 從而逐漸形成判斷自己行為的價值標準。 家長的要求與讚揚、獎賞一樣, 是對孩子行為的肯定, 起著激勵的作用。 而制止、指責、懲罰則是對孩子行為的否定, 起著阻遏作用。
美國心理學家羅傑斯把要求、讚揚、獎賞、制止、指責、懲罰等稱作價值條件, 指出價值條件一旦被孩子在心理上接受, 就會成為指導他的行為準則。 這時, 即使家長不在身邊, 價值條件也同樣發揮著作用。 於是, 形成丁情感、行為的正遷移。 反之, 如果父母調控孩子行為的方式或態度失當, 向孩子提出的要求過於生硬、不正確或難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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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條件就不會被孩子在心理上接受, 使孩子經受消極的心理體驗, 就會產生負遷移, 在行為上表現出抵觸和對抗。


要求與讚賞、懲罰不同。 讚賞和懲罰出現在孩子的行為之後, 是對孩子行為結果的評價, 用以強化積極的行為和糾正消極的行為。 而要求則出現在孩子的行為之前, 是對孩子行為的期望和指導, 用以確立行為目標。 因此, 要求具有導向性和先行性, 這是要求與其他價值條件不同的地方。 所以, 在向孩子提要求時, 要根據兒童的心理特點, 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1.要求要合乎情理, 切實可行。 家長向孩子提出要求時要慎重, 要考慮孩子是否能夠接受、服從和執行。 切忌過多、過濫、過高、過難。 比如, 有的家長平日不怎麼要求和教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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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孩子做了錯事時, 就開始數落孩子, 與此同時像傾盆大雨一樣向孩子提出很多要求, 使孩子不知所措。 於是, 他就乾脆不予理睬。 你說你的, 我做我的。 這樣提要求不但使家長的期望成為泡影, 而且給孩子留下父母的話可聽可不聽的印像, 久而久之就會養成我行我素, 不聽從教導的壞習慣。
家長提出要求的合理性還表現在要符合孩子的年齡特點、理解力和實際能力上。 比如, 有些家長“望子成龍”心切, 看到某些超常兒童3歲識了幾千字, 也想讓自己的孩子識這麼多字, 硬要求2、3歲的孩子每天識上幾十個字, 讓孩子一坐就是半小時、1小時。 這是一種“揠苗助長”的做法, 因為2~3歲的孩子無論從生理角度講還是從心理角度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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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注意的時間超不過十幾分鐘。 對這樣的要求, 孩子出現抵觸情緒以至逆反心理就毫不足怪了。
又如有的家長要求7、8歲的孩子“責己嚴、待人寬”, 當孩子與別的孩子發生衝突時, 讓孩子主動“認錯”、“道歉”, 這也是很難做到的。 一位心理學家說:“任何人, 包括父母在內, 所不能做到的一件事是去控制另外一個人的感情。 ”這話是值得深思的。 家長在要求孩子做什麼或不做什麼時, 應當先站在孩子的角度想一想這個要求是否合理。


2.提出的要求要明確和具體。 如果提出的要求含糊不清、模棱兩可, 就會直接影響要求的執行、監督、檢查和效果。 父母向孩子講述自己的願望時, 要使用明白、清晰的語言, 措辭不能有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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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引起誤解, 內容要明確和具體。 “媽媽要你做個好孩子”、“要聽話”之類大而空泛, 含糊不清的要求是無法落實的。
如果家長給孩子提的要求有一定難度, 可以把這個要求分解為若干個具體的要求, 以利於孩子貫徹執行。 例如, 要求孩子認真做作業, 就要與孩子具體商定操作步驟:先複習老師當天講過的內容, 然後思考要做的題目, 理解含義、要求, 進而動手做題。 如果有困難, 可與家長討論, 取得父母的幫助。 這樣明確具體的要求, 就有利於孩子的執行。


3.堅決執行要求, 認真督促檢查。 缺乏堅定性、不能始終如一地執行要求, 是家長容易犯的錯誤, 也是造成孩子不聽話的一個重要原因。 要求孩子做的、而且是能夠做到的事, 又講清楚了道理,就要堅決執行。改變或放棄合理的要求是父母軟弱無力的表現,它會助長孩子的違抗心理,養成拒絕父母訓導的壞習慣,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也會降低。父母在對孩子提出要求後,要適時檢查要求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如果只提要求而忽視檢查,所提要求就容易流於形式或落空,也不利於孩子養成認真負責的好習慣。檢查也是家長對要求負責任的表現。家長對要求負責任,孩子才能對要求負責任。


4.提要求時要尊重孩子的情感。家長在提要求時,注意滿足孩子的正當需求,尊重他的獨立人格,平等對待,給予關懷、體貼和溫暖,也有助於孩子積極執行家長的要求。

又講清楚了道理,就要堅決執行。改變或放棄合理的要求是父母軟弱無力的表現,它會助長孩子的違抗心理,養成拒絕父母訓導的壞習慣,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也會降低。父母在對孩子提出要求後,要適時檢查要求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如果只提要求而忽視檢查,所提要求就容易流於形式或落空,也不利於孩子養成認真負責的好習慣。檢查也是家長對要求負責任的表現。家長對要求負責任,孩子才能對要求負責任。


4.提要求時要尊重孩子的情感。家長在提要求時,注意滿足孩子的正當需求,尊重他的獨立人格,平等對待,給予關懷、體貼和溫暖,也有助於孩子積極執行家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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