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家長, 總免不了要向孩子提這樣的或那樣的一些要求。 然而, 家長們都有這樣的經驗, 在提出的要求中, 有些有很好的效果, 有些只有一點兒效果, 有些則乾脆毫無效果, 甚至還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 那麼, 為什麼向孩子提出的要求會得到不同的結果呢?
教育心理學指出,
要求,
作為一種教育手段,
經常用於調控兒童的行為和培養兒童良好品行的過程中。
有的家庭,
家長幾乎每天都以各種要求來把自己的願望傳達給孩子,
用來規範和指導孩子的行為。
在一般情況下,
只要父母要求合理,
孩子是會服從父母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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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心理學家羅傑斯把要求、讚揚、獎賞、制止、指責、懲罰等稱作價值條件, 指出價值條件一旦被孩子在心理上接受, 就會成為指導他的行為準則。 這時, 即使家長不在身邊, 價值條件也同樣發揮著作用。 於是, 形成丁情感、行為的正遷移。 反之, 如果父母調控孩子行為的方式或態度失當, 向孩子提出的要求過於生硬、不正確或難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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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與讚賞、懲罰不同。
讚賞和懲罰出現在孩子的行為之後,
是對孩子行為結果的評價,
用以強化積極的行為和糾正消極的行為。
而要求則出現在孩子的行為之前,
是對孩子行為的期望和指導,
用以確立行為目標。
因此,
要求具有導向性和先行性,
這是要求與其他價值條件不同的地方。
所以,
在向孩子提要求時,
要根據兒童的心理特點,
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1.要求要合乎情理,
切實可行。
家長向孩子提出要求時要慎重,
要考慮孩子是否能夠接受、服從和執行。
切忌過多、過濫、過高、過難。
比如,
有的家長平日不怎麼要求和教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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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提出要求的合理性還表現在要符合孩子的年齡特點、理解力和實際能力上。 比如, 有些家長“望子成龍”心切, 看到某些超常兒童3歲識了幾千字, 也想讓自己的孩子識這麼多字, 硬要求2、3歲的孩子每天識上幾十個字, 讓孩子一坐就是半小時、1小時。 這是一種“揠苗助長”的做法, 因為2~3歲的孩子無論從生理角度講還是從心理角度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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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有的家長要求7、8歲的孩子“責己嚴、待人寬”, 當孩子與別的孩子發生衝突時, 讓孩子主動“認錯”、“道歉”, 這也是很難做到的。 一位心理學家說:“任何人, 包括父母在內, 所不能做到的一件事是去控制另外一個人的感情。 ”這話是值得深思的。 家長在要求孩子做什麼或不做什麼時, 應當先站在孩子的角度想一想這個要求是否合理。
2.提出的要求要明確和具體。 如果提出的要求含糊不清、模棱兩可, 就會直接影響要求的執行、監督、檢查和效果。 父母向孩子講述自己的願望時, 要使用明白、清晰的語言, 措辭不能有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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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長給孩子提的要求有一定難度, 可以把這個要求分解為若干個具體的要求, 以利於孩子貫徹執行。 例如, 要求孩子認真做作業, 就要與孩子具體商定操作步驟:先複習老師當天講過的內容, 然後思考要做的題目, 理解含義、要求, 進而動手做題。 如果有困難, 可與家長討論, 取得父母的幫助。 這樣明確具體的要求, 就有利於孩子的執行。
3.堅決執行要求,
認真督促檢查。
缺乏堅定性、不能始終如一地執行要求,
是家長容易犯的錯誤,
也是造成孩子不聽話的一個重要原因。
要求孩子做的、而且是能夠做到的事,
又講清楚了道理,就要堅決執行。改變或放棄合理的要求是父母軟弱無力的表現,它會助長孩子的違抗心理,養成拒絕父母訓導的壞習慣,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也會降低。父母在對孩子提出要求後,要適時檢查要求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如果只提要求而忽視檢查,所提要求就容易流於形式或落空,也不利於孩子養成認真負責的好習慣。檢查也是家長對要求負責任的表現。家長對要求負責任,孩子才能對要求負責任。
4.提要求時要尊重孩子的情感。家長在提要求時,注意滿足孩子的正當需求,尊重他的獨立人格,平等對待,給予關懷、體貼和溫暖,也有助於孩子積極執行家長的要求。
4.提要求時要尊重孩子的情感。家長在提要求時,注意滿足孩子的正當需求,尊重他的獨立人格,平等對待,給予關懷、體貼和溫暖,也有助於孩子積極執行家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