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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女性必知孕期“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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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絕大多數的孕媽咪都是職業女性, 所以, 懷孕生產常是就業或復職時面臨的難題之一。 好多媽媽都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我們總結了以下經驗, 希望準媽媽們保護好自己, 了解自己在懷孕時應享有的權利。

懷孕婦女的權利須知:

身為職業婦女, 一旦懷孕, 常在工作中收到某種約束, 有些單位也會出現以懷孕作為理由辭退女職工的情況, 從而導致懷孕婦女在工作職場上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那么, 懷孕婦女應享有的權利是什么呢?

一、孕婦享有不被辭退的權利

一般而言, 懷孕婦女在妊娠期間可能發生的勞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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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分為下列幾種:

▲1、懷孕解雇

這可以分為依約定解雇, 未依約定解雇兩種。 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職時, 雇主會要求職員簽署一份只要懷孕就自動辭職的協議書。 而未依約定解雇者, 則是并未簽署任何協議書, 雇主卻自行解雇懷孕婦女。

▲2、產后解雇

是指懷孕婦女在產后再回到工作職場, 卻遭受解雇。

事實上, 即使勞工依合約簽署了妊娠期自動離職的協議書, 但在法律上來說, 仍然是無效的。

●權利須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 辭退女職工或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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