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炎患者不要懷孕
婦女正常妊娠,
血液循環量逐漸增加,
到妊娠晚期比未孕期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
循環血量增加,
腎血流量及腎小球濾率都明顯增加。
因而婦女妊娠后腎臟負擔加重。
如果孕婦過去曾患過腎炎而治療不徹底,
癥狀未緩解,
伴有高血壓和蛋白尿者,
妊娠后會因為腎臟負擔加重,
導致腎小球病變加重,
腎臟功能衰竭。
慢性腎炎病人在妊娠后半期還容易并發妊娠中毒癥,
加重對腎臟的損害,
影響胎盤功能使胎兒宮內缺氧,
因而嬰兒很難成活。
如果孕婦患急性腎炎(多見于妊娠早期的年輕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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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患過腎炎, 經過治療已經基本痊愈, 如尿化驗蛋白微量或偶有十、腎功能恢復正常、血壓正常者, 在醫生的指導和監護下可以妊娠, 妊娠期應增加臥床時間, 注意休息, 飲食中要有豐富的蛋白質和維生素, 孕期按時檢查, 以便醫生能及時發現妊娠中毒癥, 及時采取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