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的寶寶尚不知道什麼是光榮和恥辱。 他們在眾人面前赤身露體並不覺得難堪, 也不會因辦錯了事而感到慚愧。 4歲以後, 他們稍許知曉了害羞和自豪。 做錯事挨批評時有了內疚感, 幹了好事受到表揚則感到高興。 然而距離正確的榮辱觀尚遠。 因此, 對寶寶進行正確的榮辱觀教育, 培養他們初步具有揚善抑惡的信念, 應當列入早期教育的計畫之中。
1.正確地使用獎勵和懲罰手段,
可以使寶寶知榮辱。
對寶寶來說,
獎勵能夠鼓舞他們發揚長處和優點,
從獎勵中使寶寶感到自豪和光榮。
懲罰則鞭策他們彌補短處和糾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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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以前的寶寶,
應以物質獎勵為主,
因為他們在較短的人生中還缺乏對精神鼓勵的認識和體會,
但也不要事事都獎勵。
為了表彰寶寶的好的行為和品質,
可以獎給他們好玩的玩具和香甜的食品。
在發放獎勵品的同時,
伴有熱烈的掌聲,
這也體現了一種精神鼓勵。
稍大一些後,
對寶寶就可以適當地增加一些精神鼓勵。
由衷的稱讚、熱烈的擁抱、高興地舉起來、當著客人面對寶寶進行誇獎等等都是對寶寶最好的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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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對寶寶來講, 主要是批評, 不宜採用打罵的方式。 當然也可以運用其它的方式。 如, 短時間不許外出和小朋友一起玩;不許看電視;不許玩喜愛的玩具等等。 對於2、3歲的小寶寶, 有時輕微地打幾下, 也是未嘗不可的。 但是, 無論採取何種懲罰方式, 都要使寶寶知道, 自己為什麼會受到懲罰。 起碼應當知道, 自己做錯了事, 做錯了什麼事。 做錯事受到懲罰是一件丟人的、可恥的事。
2.要在好事和壞事的相互比較中,
使寶寶知道什麼是光榮和恥辱。
做好事光榮,
幹壞事可恥。
可以讓寶寶從好事和壞事的兩種不同後果中,
認識到光榮和恥辱。
寶寶揀到錢包,
歸還失主,
這是一件好事,
拾金不昧是光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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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讓寶寶在集體活動中,
形成正確的善惡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