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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孩子的四類不適當行為

有專家經過研究, 將兒童不適當的行為, 按照不同目的分為四類。 第一類:為獲得注意。 例如, “人來瘋”的孩子, 父母如果因此特別留意孩子, 那麼日後孩子可能會再以相同的行為來求得注意;如果父母用打罵的方式來回應孩子, 這可能會固化孩子的不良行為, 因為有些孩子覺得, 即使得到的是負向的關注, 也比被忽視好。

第二類是有些孩子在 “尋求權力”。 父母想要控制孩子, 孩子也想表達自己的意願。 在這場父母與孩子的“對峙”中, 沒有贏家。 因為, 如果父母縱容孩子, 孩子日後會變本加厲, 如果父母嚴格控制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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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會覺得無力反抗, 他們可能會放棄個人意願, 轉向第三類行為, 那就是“報復”。

有“報復心理”的孩子, 其實在他們的內心深處, 認為自己是被拒絕和被排斥的, 只有當他們傷害別人, 以負面和令人反感的行為出現時, 才會被“重視”。 孩子如果出現這種情況, 父母會覺得受到傷害, 認為應當懲罰孩子, 但這可能會使孩子尋找更激烈的手段來反擊。 如果孩子再次受到了挫敗, 他可能會以一種自暴自棄的行為, 來尋求他人的原諒與同情。

這就是第四類行為, 孩子開始自暴自棄。 這些孩子往往用“我沒有辦法”或是“我無能為力”來保護自己, 使別人不再對他存有希望, 他們用“逃避”來省去責備與不安。

相信孩子的自身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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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 孩子是通過家長等人的反應, 來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恰當。 因此, 父母如果能細心解讀孩子行為背後的目的, 並對孩子的行為做出正確反應, 將有助於培養孩子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在前文中, 我們解讀了孩子的行為目的。 接下來, 我們就來談一下父母對孩子行為的正確反應。

首先, 當孩子企圖以不恰當的行為來獲得父母的注意時, 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 “視而不見”是一種應對方法。 比如, 孩子想要買某件玩具, 父母不同意, 孩子就大聲哭鬧, 這時, 父母可以對孩子的行為不作任何表態。 因為, 如果父母不同意買玩具, 那孩子可能覺得自己不被重視;如果父母去哄勸孩子, 甚至滿足孩子的要求, 那麼以後, 孩子一旦願望不能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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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以同樣的行為來 “要脅”父母;如果父母生氣打孩子, 過後又內疚自責, 孩子則 “曲線”達到了被關注、讓父母心疼的目的, 從而強化了孩子的哭鬧行為。 要明白, 父母對孩子的 “關注”, 絕不能在孩子刻意要求得到的情形下給予。

其次, 當孩子以拖拉、頂嘴等行為來對抗父母, 或是發洩內心不滿時, 父母切忌用權威來壓制孩子, 因為這種 “權威”可能會增加孩子對權力的欲求。 此時, 父母可以借助充滿幽默感的語言化解危機, 並通過讚揚的方式、滿懷希望的語調, 引導孩子有所改觀。

最後, 很重要的一點是, 父母要相信孩子自身的力量。 當孩子出現不當行為, 在沒有危害的前提下, 父母可以讓孩子自己承受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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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相信, 每個孩子都有自我成長的力量, 孩子會在自然的行為結果中受到教育, 從而改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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