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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寶寶對玩具的佔用欲

當父母領孩子去做客, 或是同事親友領孩子來訪, 小孩子在一起玩非常高興, 但常會發生爭搶玩具這類不愉快的事, 尤其是2歲左右的孩子, 在一起玩耍時, 常常不打招呼, 就抱走對方的東西。 反之, 他們卻從不肯大方地交出一件他們擁有的東西, 他們死抱住不肯放手或是互相用力撕打, 抓撓對方, 以維護自己佔有的權利。 一旦不能戰勝對方, 東西被搶走, 他們會放聲大哭, 尋求支援。 這種現象, 在一歲前或三歲後的孩子們身上, 表現都不如此強烈, 這和兒童的活動方式, 自我意識發展的水準有密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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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前的孩子, 基本上是個體活動。 他和其他孩子交往時, 也會發生不打招呼, 互相拿對方的玩具的現象, 但"矛盾"一般不會激化。 有時, 孩子甚至會自動將玩具扔掉, 或者遞給別人。 當然, 如果他吃奶時, 奶瓶被搶走, 他會大喊大叫, 這在雙胞胎之間常發生打鬧, 因為沒奶吃會"危及"他的生存。

3歲後的孩子, 自我意識已有一定發展, 不僅意識到自己獨立存在, 意識到自己的力量, 已能清楚地區分主體和客體的關係, 而且頭腦中有了物主代詞"你的"、"我的"、"他的"的概念。 這時, 其佔有欲方面的表現, 不象2歲左右的孩子那樣突出。

原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活動的發展和語言的發展。 就活動的發展看, 3歲前兒童主要是個體活動, 3歲兒童有一種強烈地要求相互交往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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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也產生了為了群體活動的需要, 玩具, 物品也需要相互交換的願望, 群體活動增多。 為了群體活動的需要, 玩具、物品也需要相互交換, 例如, 玩皮球, 你扔過來, 我扔過去, 不論皮球屬於誰, 在玩的過程中, 皮球必須在兩人之間交往, 如果一個人死抱住不放, 就玩不成。

孩子本身的交往的活動, 促進了孩子對物的交往的必然性認識。 另一方面, 就語言發展看, 這時孩子不僅掌握了"我的"和"我", 同時也掌握了"你的"、"你"和"他"等。 當孩子僅僅意識到自己的力量和獨立存在, 僅僅懂得"我的"含義的時候, 他們自然會認為"我的"是"我的", "你的"也是"我的"。 但是, 當孩子不僅意識到自己的存在和力量, 而且意識到別人的存在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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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 懂得在"我"之外, 尚有"你"和"他", 情況就大不相同。 他逐漸意識到"我的"是"我的", "你的"是"你的"這個現實。 這時, 搶奪玩具的現象就會減少。

2歲左右的孩子, 偶爾搶奪了別的孩子的玩具, 或不肯拿玩具給別的小朋友玩, 也不必擔心。 這並非"強盜"行為。 隨著他的知識經驗的增長, 交往願望的日益強烈, 語言的發展等, 他會自行克服這種毛病。 如果孩子經常搶奪別的小朋友的玩具, 則需要父母適當注意。 可以讓他多與稍大於他的孩子在一起玩, 較大的孩子懂得如何保衛自己的權利;制止他的搶奪行為。 反之, 如果孩子的玩具經常被別的小朋友搶走, 孩子無力保護自己, 父母則應避免讓他和較大的孩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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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設法引導他, 在和小朋友相處時, 大膽些, 潑辣些。

2歲左右的孩子, 常常不情願把玩具給別的小朋友玩, 這是正常的心理。 當其他小朋友想玩他的某個玩具時(尤其是他正在玩的玩具), 父母不應強制他"禮讓"給別人。 如果每次你都要他不情願地禮讓, 孩子會覺得, 不僅小朋友, 連大人, 包括自己的父母都想搶走他的東西, 這會促使他佔有欲更強。 正確的方法是引導他願意和別的小朋友玩, 從中再想一些可以讓他們分享玩具的玩法。

例如:一輛小汽車, 兩個小朋友對開;一輛三輪車, 一個騎, 一個推, 達到分享的目的。 尤其, 現在都是獨生子女, 學會分享尤其重要。 在家中, 家長就要培養孩子從小習慣和別人平等生活。 例如:吃糧果或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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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就要有意識地人人分到, 不能光讓孩子一人享用。 有好吃的點心, 新的小人書, 父母也要鼓勵孩子拿出去和小夥伴一起吃, 一起看。 使孩子順利渡過這一時期, 朝正常的方向發展。 因此, 只要教育得法, 一山是能容二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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