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期是發展口語的關鍵階段。
如果在這個年齡階段口語發展遇到障礙,
以後要進行彌補將會出現困難。
1920年有個叫辛格的心理學家在印度發現了取名為卡瑪拉的“狼孩”。
她在7、8歲時才從狼窩裡被救出來,
那時完全不會說話。
後來,
辛格花了很大力氣去教她,
她也只能聽懂幾句話,
僅僅能說出6個字。
7年之後,
也只會說出45個字。
可見,
貽誤了幼兒的口語發展期,
是極為不利的。
兒童的語言是在後天社會環境中,
通過語言實踐逐步發展起來的。
語言交往實踐越多,
幼兒從小受到語言環境的刺激越多,
其語言發展也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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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發幼兒本身產生語言交往的需要,
對其語言發展非常重要。
據實驗研究,
在自然條件下,
即在幼兒有同成人交往需要的情況下,
幼兒1年可掌握的詞,
約等於無需要的條件下10至11年才能掌握的詞。
因此,
父母應當注意激發孩子說話的熱情,
使孩子產生說話的需求。
比如,
向孩子提出有趣的問題,
讓孩子猜謎語,
教孩子唱兒歌或繞口令,
鼓勵孩子複述故事等等。
有的父母喜歡帶孩子到公園去,
一邊引導孩子觀賞豔麗的花草、參天的古樹、宏偉的廟宇、美麗的湖水,
一邊向孩子隨時發問。
這不僅有助於幼兒汲取大自然的豐富營養,
還有助於鍛煉他們的口語表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