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分清什麼是破壞性行為。 孩子的某些行為從表面上看是破壞性的, 但經分析, 其目的卻是建設性的。 例如, 孩子把鬧鐘拆開, 想瞭解它怎麼會響的;把彩色的玻璃鎮紙砸開, 想看看裡面有沒有花等等。 孩子就是通過這種貌似破壞的行為, 來探究和認識事物的。 因此, 這類行為是健康的行為。 但是, 有少部分孩子經常故意打破學校或鄰居的玻璃窗、燈泡, 故意搞髒別人晾曬的衣服等, 以損壞他人的財物為樂, 那就是破壞性行為了, 必須及時教育和制止。
引起孩子破壞性行為的原因各異,
成人要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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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敵對情緒引起的報復。
有的孩子經常受到欺侮和譏笑,
自己又缺乏說理、辨解的能力,
便採取偷偷摸摸地搞一些破壞性行為來報復。
對於這些孩子,
成人要幫助他們懂得搞破壞並不能表示自己強大,
只能更加失去大家的尊重;只有經常為大家做好事,
才能使大家感到他“偉大”。
2.由不愉快情緒引起的發洩。
有的孩子好生氣,
總感到心煩意亂,
容易把這種情緒發洩到周圍事物上,
如摔門、敲桌椅、亂丟東西等。
當孩子受到挫折而極度煩惱時,
也可能通過破壞性行為來發洩怒氣。
對於這些孩子,
大人一方面要熱情關心他們,
在他們遭受挫折時及時地安慰他們,
緩解他們的不愉快情緒;另一方面又要嚴肅地幫助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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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為了炫耀自己“能幹”。
有的孩子錯誤地認為,
打碎玻璃,
損壞他人財物是一般孩子不敢幹的,
而自己幹了,
以此作為炫耀自己的資本,
認為自己比誰都“能幹”。
對於這些孩子,
成人要幫助他們分清“能幹”和“強☆禁☆暴”、“野蠻”的界限,
使他們懂得損壞他人財物是一種強☆禁☆暴、野蠻的破壞行為,
只能受到人們的厭惡和唾棄,
只有把自己的精力用在建設性的好事上,
才能贏得人們的尊重、歡迎和支持。
總之,
要熱情、耐心地引導和幫助有破壞性行為的孩子,
讓他們認識自己的錯誤行為並加以克服,
要儘量採用說理和正面引導的方法,
減少壓制和懲罰,
以免他們“破罐破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