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可以通過遊戲儘快地、充分地接觸並熟悉社會環境, 通過遊戲學習並適應各種社會道德觀念和生活規則。 以兒童互相扮演成人的角色為例, 通過各種遊戲, 孩子可以學習到成人社會的各種社會規範。 例如男童扮演員警抓壞蛋, 這種活動可使兒童自小就懂得人類社會有好人也有壞人, 從小形成是非觀, 把自己置於社會道德規範之下;又如女童扮演母親, 我們可看到他們煮飯、洗衣、做家務、抱娃娃等有趣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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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觀察和體會到, 兒童的遊戲, 無論多麼簡單, 其中都包含著嚴密的、濃厚的規律性。 遊戲中的兒童具有非凡的直觀感覺, 他們能分辨遊戲中真實和虛構的界限, 並從中創造出各種規則來。 通過這些規則又可以把已有的生活經驗結合到他們的遊戲世界中去, 並且能從中體會到更豐富的新經驗, 以及表現出創造未來的能力。
國外的有關研究指出, 完整的人格也孕育在遊戲之中, 因為遊戲能使兒童身心平衡。 人類學家和心理學家認為, 自古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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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些家長, 以為兒童做遊戲浪費時間, 學不到東西, 總是要他們學這學那, 如繪畫、書法、鋼琴、電子琴、小提琴等等。 望子成龍心切, 這是可以理解的, 從小教授琴棋書畫, 當然也是有益心智的。 但限制得太死, 兒童得不到應有的遊戲的自由, 創造力和適應力就得不到發展, 日後步入社會, 必定是一個無主見、缺乏個性、經不起風浪的人, 這應當引起家長們的重視。
我們前面說過, 遊戲是兒童的整個世界, 因此遊戲是兒童的天性及天性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