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在于運動”,
運動可以促使胎寶寶生長發育得更好。
早在母體內的第七周開始,
胎寶寶就可以在母體內蠕動了,
但這時由于活動幅度很小,
除了母體能部分感知以外,
只能借助b型超聲顯像儀才能夠觀察到。
當胎寶寶發育到16~20周時,
活動能力大大增強,
表現出的動作多種多樣,
如吸吮手指、握拳、伸腿、瞇眼、吞咽,
甚至轉身、翻筋斗等。
運動使胎寶寶的身體功能逐漸強大,
這時孕媽媽也會明顯感覺到胎動。
胎教理論主張對胎寶寶進行適當的運動訓練,
以此激發胎寶寶在運動上的積極性,
促進胎寶寶身心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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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在母體內受過運動訓練的胎寶寶, 出生后翻身、爬行、坐立、行走及跳躍等一系列動作, 都明顯早于沒受過訓練的寶寶。 因此說胎寶寶的運動訓練確實是一種積極有效的胎教手段。 有些孕媽媽對進行胎寶寶運動訓練表示擔心, 認為鍛煉會傷害胎寶寶。 其實, 這種擔心是沒有必要的, 胎寶寶在4個月時胎盤已經很牢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