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
稱為過期妊娠。
其發生率約占妊娠總數的5~12%。
過期妊娠的胎兒圍產病率和死亡率增高。
病因
過期妊娠的原因是難以完全了解,
可能與胎兒垂體、腎上腺軸的功能不全有關。
癥狀
(一)胎兒窘迫 過期妊娠的胎盤,
由于逐漸退化,
胎盤功能衰退,
胎兒臍靜脈血中氧的飽和量下降,
因此供給胎兒的氧氣和營養逐漸減少,
同時胎兒越成熟,
對缺氧的耐受能力越差,
故當臨產子宮收縮較強時,
過期胎兒就容易發生窘迫,
甚至在子宮內死亡。
(二)羊水量減少
(三)分娩困難及損傷
檢查
(一)核實預產期 1.認真核實末次月經;2.月經不規則者,
Advertisiment
(二)判斷胎盤功能 1.胎動計數;2.hpl測定;3.尿e3比值測定;4.b超檢查, 包括雙頂經、胎盤功能分級、羊水量等;5.羊膜鏡檢查;6.nst、oct試驗等。
治療
(一)產前處理 凡妊娠確已過期者,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存在,
應立即終止妊娠:1.宮頸已成熟;2.胎兒>4000g;3.每12小時內胎動計數10或nst(一),
cst為陽性或可疑時;4.羊水中有胎糞或羊水過少;5.有其他并發癥如妊高征等;6.妊娠已達43周。
終止妊娠的方法應根據宮頸是否成熟以及胎盤功能及胎兒情況而定。
Advertisiment
(二)產時處理 雖然有時胎兒有足夠的儲備力, 足以保證產前監護試驗正常, 但臨產后宮縮應激力的顯著增加, 可能超過此儲備力而導致胎兒宮內窘迫, 甚至死亡。 此外, 過期妊娠羊水減少, 產程中臍帶受壓的機會增加, 以及過期妊娠時羊水中胎糞出現和巨大胎兒可能性增加, 均是造成產時胎兒死亡的原因, 故臨產后應嚴密觀察產程進展和胎心音變化, 有條件時采用分娩監護儀長期監護。 如發現胎心率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