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發展遲緩是一種由于大腦發育原因而造成的語言發展滯后, 即與同年齡、同性別的正常孩子相比較, 某些孩子的語言發展出現了顯著的遲緩現象。
表現
患有接受性語言發展遲緩的兒童, 1歲半還不能理解簡單的言語指令。 他們能夠對環境中的聲音作出相應的反應, 而對有意義的語言卻毫無反應。
而患有表達性語言發展遲緩的兒童, 在1歲半時能理解簡單的言語指令, 根據言語指令作出相應的反應, 在學習說話的時候能發出一些語音, 但是常常不能很好地組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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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發展遲緩兒童雖然已經到了一定的年齡, 仍不能聽懂和表達語言。 父母常敘述孩子的表現:要么完全不說話, 要么說出的詞句數量極少;任何時候說話都沒有連貫性;很少回答他人提出的問話;嬰兒時期語言很多, 但發音不清楚;父母說的話好像聽不明白的等等。
這些兒童的智力發展一般都正常, 內在語言發展也正常, 喜歡用手勢和眼神表達自己的情感和需要, 也愿意與他人做各種不需要語言交流的游戲。 由于語言交往方面的困難, 這些兒童可出現焦慮、退縮、執拗、遺尿、吮吸手指等行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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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兒童在語言發展上出現遲緩現象作出判斷時, 總是和各個年齡階段相稱的正常兒童語言發展狀況相比較, 以語言的長度、發音能力、句子的結構、對語言的理解能力等方面發展作衡量。 在現實中, 使用這些標準并不明確, 因為對語言的發展具有影響力的多個因的速度和內容也是因人而異的, 不同個體往往表現出非常顯著的差別。 因此, 充分的考慮對語言發展遲緩的現象作出恰如其分的判斷是必要的。
語言發展遲緩的兒童往往還會有行為上的問題。 例如:不依賴母親、對人不關心、不能和小朋友一起玩、很難管教、心神不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