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首爾10月8日電(記者班威)韓國警察廳8日表示, 根據最新公布的《警察制服規則》修訂案, 將放寬女警在正式場合的著裝規定, 允許女警穿警褲和孕婦用警裝參加正式活動。
根據該修訂案, 今后警方活動的指揮官可以根據女警的意見在裙裝和褲裝間做出選擇。 但出于統一性考慮, 不允許女警自由選擇。 同時警察禮服還將增加孕婦用警裝, 懷孕的女警也可以參加活動。 而根據此前規定, 女警參加警方舉行的正式活動時, 必須穿裙子, 同時還規定孕婦也要穿正裝參加活動, 而孕婦一般無法穿正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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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這一修訂案已進行立法預告, 預計最早將于年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