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育能促進人的智力發展。 從教育學智慧發展規律來看, 嬰幼兒接受知識、思考問題都是離不開具體形象的。 他們首先運用形象思維, 在此基礎上發展抽象思維。 形象思維越豐富, 抽象思維也就越發達。 這是認識規律, 也是教育的規律。 記得俄國教育家烏申斯基曾經說過:“孩子們是憑形狀、色彩、聲音和一般的感覺來思考事物的。 ”因而, 家長和教師在教育過程中應充分認識並掌握運用這些規律。
幼兒首先是通過聽覺來學習,
“呀呀學語”就是從聽覺開始(人的智力的開端也是從聲音起步的)。
從幼稚園年齡的孩子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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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不但會參加合唱,
且能跟著琴唱准音,
而且還能學會叫大家輪著唱歌的音高、音準,
並且能控制自己的發聲和注意自己的音準。
這相對于一個幼兒來講,
是夠難的了。
但是幼兒能做到這一些,
而且是愉快、積極、主動地去參加。
這一切都是受大腦的直接制約和影響。
所以,
與其說是用嗓子在唱歌,
不如說是用智慧在唱歌。
又如:在音樂律動遊戲及節奏練習中,
幼兒要根據樂曲的音樂形象去創作動作、敲擊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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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這一切活動, 都在嚴格地訓練幼兒的思維能力、注意力和記憶力, 並啟發幼兒的想像力和創造力。
音樂教育有利於大腦的發展
聰明是就人的大腦接受事物的能力、記憶能力、分析能力、判斷能力、想像能力的強弱來說的。
從大腦的發展過程說明,
勞動與語言是發展大腦的主要條件。
恩格斯指出“首先是勞動,
然後是語言和勞動一起成了兩個最主要的推動力,
在他們影響下,
猿的腦髓就逐漸變成人的腦髓。
”如今體育界推廣一種專為左手訓練的器械,
其目的就是為了發展大腦的右半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