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的聽覺器官發育定型在26孕周末, 其結構基本上與出生時相同。 只是出生前中耳的鼓室內僅有極少量的空氣, 乳突的氣化尚未全部完成。 出生時隨著新生兒的啼哭與呼吸, 空氣經由咽鼓管進人鼓室, 這時氣化才完全完成。
從妊娠26周開始, 胎兒的耳已經有了接受聲波并將聲波的機械振動能轉換為神經沖動的能力。 這與正常人耳的功能相同。 與正常人耳功能的不同之處是:胎兒耳對聲波的傳導是以骨傳導為主, 而正常人的耳對聲波傳導是以鼓膜為主。
因此, 用于胎教的音樂在醫學設計上要求音樂的音調和力度適合于胎兒耳的生理發育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