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帶熊壯壯去吃肯德基,
吃完了自然要玩滑梯。
開始是他一個人玩,
後來又來了個小朋友。
如果換作以前,
壯壯一看見有其他人來玩,
一般都會走開,
不再玩了;或者跑到我跟前嘰嘰歪歪,
其實就是想讓我把人家攆走。
可這次,
情形大變,
壯壯跟能人家爭了!這幾乎是前所未有的現象。
爭,
也是一種交往,
是一種主動行為,
總比被動逃跑要進了一步。
這就是上幼稚園的好處。
今天去見了我的老師,
著名早教專家梁志燊先生。
她聽了壯壯的事情後,
給我講了個故事:
有一個美國男孩,
一出生塊頭就比別人大出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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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媽媽就告訴他:“你不可以動手打人,
因為你的力氣太大,
一出手就會傷到別人。
”這是個很有自製力的孩子,
他真的從不出手。
但有些孩子偏偏就愛挑釁,
總是反過來欺負這個大塊頭,
男孩記著媽媽的話,
也不還手,
但心裡很不平。
他去問爸爸應該怎麼做才能不挨打。
爸爸說:“你想想,
除了還手,
還有什麼辦法能夠顯示你的力量。
”
下次,
又有兩個孩子欺負這個男孩,
他依然沒有還手,
卻用兩隻手輕而易舉地把這兩個孩子壓在了地上。
當然,
老師還是讓雙方各自做了檢討。
可這件事之後,
真是再沒有人敢向男孩挑釁了。
這個男孩就是飛人喬丹。
正如梁老師所說,
喬丹的父母做得都很好。
他們不告訴孩子“別人打你你就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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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主動去打別人。
”之類的話,
而是讓孩子動用自己的腦筋,
想辦法解決問題。
動手,
是最笨的辦法。
就像我們小時候,
家裡兄弟姐妹一大把的時候,
經常會聽到有人說:“你再敢打我,
我就叫我哥來!”而這招往往很管用。
現在的孩子,
很少有兄弟姐妹了,
但他們的小腦袋瓜更好使,
他們一定會想出更多的辦法來面對別人的挑釁。
相信自己的孩子是做父母的一條基本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