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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媽媽雖“死裡逃生”,卻埋怨爸爸一輩子!

以前上大學在宿舍裡面閒聊時,一女孩兒說:“當初為了生我,到現在每每提起來,我媽都恨我爸。”原來,當時室友的媽媽平時身體就是氣血虧虛,生一半的時候實在無力再生產,20多年前在鄉下,醫療設備也不夠先進,醫生就問了句“保大人還是保孩子?”沒想到她爸爸馬上說了句“保孩子!”不巧剛好被媽媽聽到了,也許就是這句話燃起來媽媽的求生欲望,媽媽全身充滿了力量,安全的產了我的室友,自己也保住命。事後,聽室友說,媽媽是為了她才努力保住的這個家。

以前總以為這是電視劇裡面的鏡頭,沒想到現實生活中真的會發生這樣的事,雖然過去了這麼多年,想著室友媽媽每每想到心裡還會隱隱的痛吧!在危急時刻,丈夫的一念之差有可能將妻子推向死亡。但是丈夫真有這樣的權利嗎?

生命健康權是產婦的人格權,人格權不同於財產權,不存在轉讓和他人代替行使的問題。在法律上丈夫並沒有決定產婦生命健康的權利。“保大人還是保孩子”是倫理學中典型的二難悖論。無論當事人做出哪種選擇,都有人說對有人說錯,都會受到來自不同角度的道德批評和良心譴責。不過道德的評判也有一些基本原則,如“珍惜生命"”、“人道主義”、“保證大多數人利益”等。從這點上說,如果丈夫出於“傳宗接代”等私心而做出“保孩子”的選擇,無疑是不道德的。

在產房裡,醫生會怎麼做呢?不管是在以前還是在醫患矛盾如此尖銳的今天,醫生首先會做的就是根據產婦身體狀況和自身掌握的專業知識、第一時間採取最佳處理方案讓產婦安全生產,母子平安。除非母親遇到其本身的生命已經無法挽救的情況,否則都會以母親的生命安全為第一位,不會讓家屬來做出‘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艱難抉擇。

隨著醫療設備的完善和醫生技術的成熟,這種情況會越來越少,媽媽們不用太擔心,相信自己,相信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