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愛是愛還是害?
“好了,別哭了,媽媽給你買去就是。”
“好吧,好吧,這次爸爸帶你去玩,以後不許再這樣耍賴哦。”
必須拒絕孩子時絕不“心慈手軟”。
有的家庭由於種種原因,如孩子經常與爺爺奶奶一起生活,爸爸媽媽難得一次回來。或者生活在一個單親家庭裡。做母親的,總覺得孩子沒有父親很可憐,所以他有什麼要求,也儘量滿足。甚至一些無理的要求,能做到的,她也一定做到。一直被媽媽這樣寵著,也慢慢有了小脾氣。有的事媽媽不答應,他就耍無賴,使小性子。舉一個一位元家長曾經告訴我的一個實例吧。有一次,睡到半夜,孩子忽然醒了,硬是要吃蒸餃。深更半夜的,到哪兒去買蒸餃?母親為難了。她只能安慰孩子:“現在外面沒有賣蒸餃的。咱們再睡一會,天一亮,媽媽就給你去買啊。”孩子仍然不依不饒,哇哇大哭起來。做母親的最後也火了,把孩子狠狠打了一頓。她也終於明白自己的溺愛害了孩子,也苦了自己。
很多的父母就是這樣自己給自己製造負擔的。
在該拒絕孩子的時候“心慈手軟”,孩子也就在這樣的“妥協”中放任自己,甚至變本加厲。
“下不為例”的話千萬不要說。你給他破例一次,他還會貪心第二次。而父母在孩子面前是最狠不下心的。等到第二次,說不定又一句“下不為例”就過去了,而忘記孩子已經無理要求兩回了。人的欲望是沒有止境的。讓孩子嘗到了一次甜頭,學到了乖,後面就沒有甘休的時候。人的欲望也是無限擴大的。有了小小的便宜,還不夠,希望有更多的、更好的。家長能滿足孩子到什麼時候呢?一時的心軟,帶來的是無窮的“後患”。有一天孩子要天上的月亮,難道你也替他摘下來?
一些原則性的事情,不能答應,就是不能答應。比如孩子深更半夜要起來玩耍,要吃家裡沒有的東西,你必須讓他明白,無論他怎麼鬧,這個無理的要求就是不能答應。孩子“碰壁”了一次,知道耍賴也沒有用,那麼下次他也不會再如此了。對於過分的要求,沒有“下不為例”可言。
曾經在公共汽車上,看到這樣一番情景:
一位老爺爺抱著兩三歲的孫子,開心地說著話。說著說著,孩子用小手打了爺爺一巴掌,快活地笑了。大概是覺得這樣好玩吧,他打了一巴掌又一巴掌。啪啪聲不斷響起。爺爺的臉都被打紅了。可是他竟半點阻止孩子的意思也沒有。車廂裡很多人都露出鄙夷不屑的神情。
孩子能這樣寵嗎?做爺爺的再疼愛孫子,也用不著如此犧牲自己的臉,讓孩子對自己使用“暴力”吧?家長如果都這樣做孩子的“奴隸”,讓孩子隨便打,讓他怎麼高興就怎麼著,那麼培養出來的就是一個自私自利的小“暴君”啊!
不要做“好好家長”。
“好好家長”的確容易做。自己省心,孩子也高興。說一句“算了算了”“下不為例”,落得輕鬆。不必費很多口舌跟孩子講道理,也不必費盡心思讓他停止哭泣。“暫時滿足他的要求,下次不由著他性子就行了。”不少父母總是這麼想,可事到臨頭,還是犯同樣的毛病。
碰到一些會撒嬌或者平時比較聽話的孩子,父母更是經不得一磨。“媽媽,只有這一次,你就答應我吧。”“爸爸,下次我再也不要了,我保證!”一聽到這樣的話,父母的心立馬就軟下來了。“好好家長”容易做,但是孩子可不是這麼教育的。
父母的妥協與放任,也往往讓孩子做事半途而廢。比如孩子練鋼琴練到一半,就央求媽媽讓他玩一會。本來媽媽不許的,但是經不住孩子軟磨硬泡,只好說:“好吧,好吧,去玩一會,下次不許這樣。”可是有了一次,下次他又故伎重演。最後父母也懶得去管。孩子也許就從此乾脆不練琴了.
事事順孩子的意,孩子就會認為父母會滿足自己的一切要求,甚至認為父母是在怕自己。於是,他想怎樣便怎樣,父母也半推半就,更讓他有恃無恐。惡性循環下去,你就等著有一天他真正無視你的存在,不把你當一回事吧。趾高氣揚慣了的他,處身社會的時候,如此自私和無理,又怎麼去與人合作?
小時候在家裡有父母寵愛,長大了,旁人不再給予他這樣的“關心”,孩子會變得消極、絕望和無助。也可能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任何一種結果,都不是父母所期望的吧。